談談「被精神病被住院」有多容易

口述/蕭阿鴻

整理編輯/CCHR公民人權協會

我現在47歲。年輕時,我在電子公司當軟體設計師,前途一片大好。

我並沒有精神疾病,而是當年我不慎觸犯我父親在外的情人,父親一怒之下,叫救護車送我去凱旋醫院治療。我當年並不知道有精神衛生法,我也不知道親人不可以隨意強制我送醫。

我曾經三次被家人強制入院。我先解釋我家庭的背景。過去與我同住的有父親、姑姑和繼母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和妹妹。

妹妹讀書時就離開家裡。沒有受到三位長輩太多影響。剩下我和弟弟住家中。從我的觀點看來,這三位長輩看晚輩不順眼、不滿意孩子的作為時,就把孩子送去精神病院,眼不見為淨。

弟弟拒絶「被精神病被住院」自殺了

我弟弟非常優秀,雄中畢業,考上交大。他被三位長輩合作送進凱旋醫院,被醫生診斷為思覺失調症。然而,在我看來,他只是跟長輩之間有衝突,因為我的父親很習慣地口出威脅。

就在他又跟長輩發生衝突,第二次要被自家人強制弄去凱旋醫院前,曾說他再也不要去凱旋醫院的任意門,接著沒多久就在自家上吊自殺了。

這是一場悲劇。

我第一次住院日期是2011年六月初,住了兩個多月。那時我35歲,因為嚴重的原生家庭情況複雜,因為我的生財工具(電腦)被家中長輩鎖住,於是跟父親和父親的女朋友及同居人阿珠姨起爭執。晚上阿珠姨故意吵鬧,令我不好睡,甚至影響我白天工作。

家庭生活對我造成的擾亂很嚴重,以至於我的情緒很不穩定,每天跟他們吵吵鬧鬧。長輩們於是催促我去看精神科醫生。第一次就醫,是姑姑送我去的。她對精神科醫生謊稱是我母親,用我母親的名字,把我送進醫院。又編造一個理由說,我把物品從住家大樓往下丟,造成危險。事實上,我根本沒有這麼做。

透過病歷紀載,我才赫然發現家人向醫生捏造我的生活狀況,說我衝動性高,近日情緒激動易怒,會莫名把物品從住家大樓下丟,誇大我在社會有不良行為等等,讓醫生產生誤判,將我留院治療。

住院兩個多月,後續造成我生活、經濟、財產、自由受到損害。

當時對家中混亂局面實覺困擾,只覺得去精神病院可能是個折衷的辦法,屬於醫療行為,不會造成日後問題。我當時太天真了。

尊親屬說你有精神病,醫院就收了

第二次住院日期是2011年12月一直到隔年,2012年12月,此次住院又是因為我與阿珠姨發生糾紛。原是我和阿珠姨之間的財務問題,結果我父親 以精神病發為由,在我不知「可以拒絕就醫」之情形下,將我送往凱旋醫院強制就醫,長達近1年的時間。

回看病歷紀載,紀載上並無新的肇因紀錄,竟然延用第一次就醫紀錄疾病簡史:「把物品往住家大樓往下丟」之語,精神病院住院理由之粗糙,可見一斑。

我父親利用「尊親屬」之優勢地位,及造假病歷資料,強制、脅迫我去凱旋醫院住院,並妨礙我行使正常生活、工作之自由權利。強制就醫後,父親趁我在醫院的期間,將我的財產,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鑰匙強行拔走,佔為己用,並且沒有經過我的允許,於2012年8月將該普通重型機車過戶於第三人。

最後一次住院日期是2017年6月中至107年12月初。整整住了一年半。

民國106年6月19日當日我返家高雄市前鎮區要取用我自己的普通重型機車做為代步工具。我按了20分鐘的門鈴,無人應門。沒多久救護車就來了,救護人員一下車就問我是不是蕭阿鴻?並稱有人對我申請緊急救護。我告知救護人員我本人的身體、精神都正常。奇怪的是,姑姑從屋裡出現了,強烈要求救護人員立即強制我就醫。我被強制就醫前,還被姑姑嗆,要求我父親讓我被關到不能出院。

當時我不願意就醫,救護車停在狹窄的街道上,造成了居民的注目。救護人員反勸我去看醫生,若沒有問題就不必住院,我只好上救護車前往凱旋醫院。到了凱旋醫院,我向醫生說:「我今天只是要回家拿回自己的普通重型機車,並與姑姑之間有財產糾紛而已。並沒有她所指稱的我有精神問題等等狀況。」但醫生仍判定我需要住院,使我遭受莫名屈辱,我當日並無任何精神異常。

家中瑣事族繁不及備載,都與我的財產有關。同住長輩有的人欠我錢,有的占我生財工具,心情如何能好?搞到最後,還得跟父親和繼母對簿公堂。

我出院後,朋友借我二手機車,已自立謀生,後購有自己的新機車。現在已不再與幾位長輩同住,自立門戶了。

這幾年,我工作穩定,工作上的表現也頗獲上司好評,並於2023年1月9日通過營造甲種職安訓練。另方面,凱旋醫院了解本人的家事及財務糾紛後,再也不敢順著長輩的意思,將本人強制住院。

精神科病歷快變成捏造的小說

經歷這幾年的精神科醫療,對我而言最生氣的事情,就是醫生通常對我說的話,都是左耳進右耳出,而另方面,膽敢像小說家一樣,捏造病歷。原來我的病例是精神科醫生的創作園地。我講出來的事實陳述,找出佐證或證明並非難事,這些事都有憑有據,但精神科醫生完全忽略,只聽一面之詞。

院方把我強制住院的理由就是,反正家長帶你來,就進來住院吧;反正病床空著也是空著,何樂而不為呢?

我知道精神病院有強制約束(綁床),跟他們翻臉不是理想的解決方案,所以我對辦理住院雖然不滿,但是跟院方也沒有硬碰硬。

後來,我寫信給法律扶助單位,說明家庭問題及財務糾紛,導致我「被精神病」和「被住院」。文件在傳遞的時候,有護士看到了內容。之後這些護理人員,對待我變比較客氣。長輩後來要再送我進醫院的時候,醫院也沒有「積極配合」,不敢再收我了。

我在此提供一個撇步,如果有人在精神病房內遇到不尊重住院者的情況,請大膽的找院長室投書。這個動作,將引發院長室注意,打電話給院內的醫護人員關心。這樣子,醫護人員對你的態度會轉變,你在住院期間就可以好過點。 由此可知,我本來就沒有所謂精神疾病。對我來說,有沒有吃藥,都是一樣的感覺。我自己知道,情緒穩定與否,最主要還是在於,我的心念有沒作用在我爸及原生家庭的思考上,是跟他們的衝突造成了我的內耗,並導致情緒不穩。幸好現在我已經搬離原生家庭的屋子。我也成功擺脫精神科藥物和住院無止境的循環。

(感謝蕭阿鴻先生分享服精神科藥物經驗。以上言論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