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業務的真情告白

口述/小采小姐

整理編輯/CCHR公民人權協會

我是小采,出生在香港,幾年前移民來台灣。十年前,我在香港做了一年多的藥廠業務,任職於一家知名的歐美國際藥廠香港分公司。也曾在香港一家歷史悠久的精神病院做了一年的職能治療師。

十年前曾見識新款抗憂鬱劑在香港大賣

我沒賣過抗憂鬱劑,我是賣降血壓藥。但是我入行的時候,這藥廠香港分公司正在推行一款抗憂鬱劑新藥。身為藥廠業務,我們每天去跟不同的醫師見面,跟進他們的開藥情況,叫他們買多一點藥,如果有新產品也跟他們介紹,並且請他們訂貨。

那款新的抗憂鬱劑是2009年左右在香港上市的,當時宣稱是治療失眠型憂鬱症的新藥。這款藥的業務,也是我的同事,當然會一直說它的好處。他們去見私人診所院長,還有大醫院的醫生。跟醫生說,「這個藥跟以前不一樣,因為以前的同類藥品有很多的副作用,這個藥減少了很多,新的產品,你可以試試看」。這就是他們當時的話術。

那時候我們所接受的資訊都是公司提供的,賣藥的方式就是公司拿一筆錢去做一些研究,研究結果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跟醫生說。有一個小道消息,說研究經費是從行銷部門撥款的,因為我也無從證實,所以一直存有一個大問號。

藥廠給這些業務員研究報告,裡面內容是說這一個藥物多有效,可以改善百分之多少的憂鬱症症狀,然後業務就直接用上面的資料去跟醫生講。

藥廠業務當然不會質疑研究結果

應該沒有幾個藥廠業務會自己去了解,這些數據是不是真的。那時候這個新抗憂鬱劑推出,業務們更不可能去證實研究報告是對的,或是錯的。要賺錢嘛,因為你賣越多,業務獎金就越多。

藥物研究的部分主要是市場行銷部門在管理的,關於這些研究的結果,我是帶著批判的態度去看這件情,因為,不可能這麼多研究,結果都統一,表現出這種藥物會這麼有效。所以,我自己在藥廠才沒辦法待太久(2009到2011年)。

藥廠在宣傳藥物的部分,每一個藥物都有它的廣告傳單,運用裡面的內容,藥廠教我們怎麼去推銷,怎麼講,醫師才會買或者才會繼續用。每隔一陣子我們就會拿到新宣傳品,我們要帶出去發給醫生。

宣傳品裡面通常都寫出一些實驗數據,或設計成美麗的圖表,說我們的藥物多有效,跟其他的藥物比起來,我們藥物的效益是多好。當然這些數據最主要的目的,是說服醫生去買藥。

然而,根據我自己的觀察,醫生是否用我們家的藥物,主要是藥廠業務個人,他跟這個醫師的關係如何,而不是這個藥物有多好,也就是說,人際關係才是關鍵。

藥廠專挑帥哥美女社會新鮮人賣藥

我也觀察到,香港的藥廠聘用的業務代表傾向於,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而且清一色帥哥美女。而不是使用有社會經驗的人。關於藥物副作用的部分,因為,我們的目的是要把藥物推出去,然後賺獎金。

我也是大學剛畢業的時候被錄取的,藥廠給我什麼,我就跟醫生說什麼。一個社會新鮮人,就像一張大白紙,當時真的不會對宣傳品上的資料,有任何懷疑。因為,我們工作的目的,就是把藥物推出去,然後賺獎金。藥廠沒有專注在一款藥物推出去之後,造成的效果好不好,在市場上的治療成果有沒有達到宣傳單說的那種水準。藥廠的注意力和精神,都是放在我們有沒有賣出去,賣得夠不夠多。

至於醫生跟病人講述副作用的方式,主要只會挑最容易發生的那幾個副作用,像是噁心等等,不會說出嚴重的副作用。如果有病人詢問其他的副作用,像是自殺之類的,醫生就會說,你不會有這些症狀的啦,不然就是很輕描淡寫的帶過去。

我知道其實香港藥廠跟台灣和中國大陸有點不一樣。沒有在給醫生回扣。香港真的比較嚴格,不能送禮物。無論在藥廠,還是在醫院工作,經常都聽到大家說,不超過港幣HK$500的禮物可以送/收,不算賄賂。但這是一個迷思,其實不論金額多少,都可能構成貪污賄賂的行為。香港打擊這些很嚴格,會被抓。香港因為有ICAC廉政公署,對打撃貪污賄賂的行為很嚴格,所以大部份的藥廠從業員都很小心,不敢亂送禮物或輸送利益給醫生。

藥廠想辦法給醫生好處

雖然有法律,但是藥廠也是會想辦法。想辦法給醫生一些好處,例如請名醫師來,提供一場講座,或一次簡報。活動的餐點很高級,都是藥廠付錢,請很多醫師來吃飯,醫生也覺得吃好料,不吃白不吃。

還有另一類好處,比如說醫生們要去美國開一些很大型的會議,然後藥廠就可以贊助某些醫生的出國費用,這就是很大一筆錢。機票、飯店住宿、吃飯,這樣就沒有法規明定說不可以。醫生也可能會帶著他們的妻小一起去,不是給現金,但是機票,飯店都用醫生的名字。這是藥廠內部一定要安排的費用,每年都有一筆這樣的預算去贊助醫生,去不同的地方開會。不是旅遊,是「開會」。

出國開會,都住在很漂亮的飯店或是吃高檔餐廳。我那些賣新抗憂鬱劑的同事也很開心,因為可以跟著一起旅遊,飛去美國、德國、英國。

每家藥廠都會搶著贊助那些最有名的醫師出國參加會議,因為一旦爭取到了名醫,可能他就會用那家藥廠的藥,做為「回饋」。這樣的贊助,其實也算是另類的利益輸送。

香港精神科很好賺

香港精神科私人診所和醫師滿多的,因為需求很大。香港最好賺的就是心臟科跟精神科。在香港看病,公共醫院少,看診要排隊排很久。香港地陝人稠,人口眾多,需求量太大了,所以,私人的診所的定價就提高。民眾去看診一次精神科診所,至少就要八千台幣以上,包括,諮商跟開精神科藥物,而且每星期都要回診。在香港,每4~5人裡面就有一個人在吃精神科藥。

我曾經在九龍一家公立精神病院擔任過職能治療師的職位,我的職能治療工作,包括處理重症病房和輕症病房的病人。在那家精神病院,重症輕症都有上鎖,只是有一些輕症病人拿了許可的話,可以在白天出去,但有門禁和只是在醫院範圍走動。

如果這個人被歸類為重症患者,那醫生在治療上最主要的考量就是「控制」病人,所以不會管病人們的生活品質。醫生們,只觀察病人的病徵什麼時候會減少,比如說病人如果有幻聽,醫生就會下很重的藥,讓病人的病徵減少而已,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治標不治本。

精神科重症病房沒作治療,只壓制病症

醫生在重症病房最主要就是為了減少病徵,然後控制這個病人的行為,然後趕快讓病人出院。所以其實這些病人其實還沒有好,就已經被趕出去了,然後,很快就會再進來,沒有在處理根本的事情,就處理病人的病徵而已。就如同前面說的,香港的公立醫院不多,床位有限,所以醫生做的事情是想辦法把病人送出院,壓制他的症狀,壓制下去,他們就送人出院。

我對某位男性精神科醫生印象特別深刻。我覺得他很誇張,只會罵病人,如果病人不乖,就叫護士、護理師來,綁住病人,叫護士從他的尿道口,插導尿管進去,這樣很痛很不舒服的。那位精神科醫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要讓病人變乖。

因此,我在那家醫院做職能治療師的時候,其實角色沒有很大的發揮。我只是去跟病人做第一次的會談,還沒時間執行他的個案計畫,病人就出院了。基本上,很多時候,做了第一次會談之後,他們就出院了,所以我什麼都沒有辦法做。

病人出院後,會去精神病院合作的精神護養院,有些嚴重病人還是被鎖被關。不過處理輕度病人的話,一位職能治療師在精神看護之家,能做的事情就比較多。例如,帶病人去廚房,看他可不可以做一頓飯出來,或者是泡一個泡麵也好。觀察病人有沒有能力自己照顧自己,而不至於會餓死。這就是職能治療師常說的,評估病人有沒有自理的能力。

職能治療師也要評估病人能不能執行在社會上的角色。如果病人在家裡的角色是家庭主婦,她出院之前,復健師會測試一下她是否能勝任做這些家務、家做。如果病人是上班族的,出院之前則要評估一下他的工作能力,需要進行面談,或是有一些實質上測試,比如說看他可不可以打字。

職能治療師做完這些評估完之後,也要提供病人訓練,讓他們模擬真實情境的演練。病人可能一個星期練習一次或兩次,出院之前要做這些訓練,讓病人可以回歸正常的生活。讓他們可以當回她的家庭主婦,或是可以重回他的工作。

如果病人的能力已經不可能勝任以前的那份工作,就給他一些其他工作的輔導,跟病人一起探索他的興趣在哪裡。以他現在的能力,評估一下他能做到什麼程度,然後再推薦他去找適合的工作,職能治療也有這些服務。

病人吃完藥都呆呆的,長期餵藥惡性循環

在精神病院裡開的藥物,和外面診所開出的藥物,是差不多的。外面私人診所也開很多藥,因為他們要賺錢嘛,診所開愈多藥賺愈多錢。有些病人一天平均是三顆精神科藥,有一些是十幾顆精神科藥物。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統計平均數。

就我的觀察,醫生開藥的方式,一個症狀吃一種藥,所以如果症狀比較多的病人,就會吃比較多藥。

進去精神病房裡面,我可以看到他們的表情都是吃了藥的表情。吃了藥的表情其實就是「沒表情」,就是被化學藥物控制了的表情,很僵化,並不像是正常人。病人吃藥吃的呆呆的,不太能正常的溝通。

對我之前工作的那家精神病院而言,如果病人沒有復健潛能,醫生會趕快送他們出院。一般會送往有政府認可的長期療養院。

那種長期療養院,我很少見到比較好的環境。通常是很髒、很擠,很多人住在一個大的空間,很亂,整個空間都是廁所的味道,但是收費都不便宜。這些病患是身心障礙者,政府每個月有補助一些金額,只要不超過那一筆錢,他們就可以住進來。那些宿舍型的療養院的定價,會參考政府的補助金,用比政府的補助金再低一點的價格來搶病人。病人們的經濟條件不好,家裡的錢也不多,只能找一些環境很差的療養院。這是為什麼病人會想一些辦法再住進來醫院,因為,醫院環境相對來說,是比較好的。

大部分的療養院都沒有職能治療功能,病人被送進去之後,是一個惡性循環,就是被盡情的餵藥,如果他們有什麼狀況,可能負責人就會回報給醫院,再加重他們的藥,其實真的很淒慘。

有愛心的精神科醫生也對體制無奈

我在醫院工作不到一年就離開了。明明病人是非常需要我們的幫助,需要我們有耐性地對待他們,但是醫院卻沒有辦法提供應該要給病人的服務。

醫院裡面還是會遇到一些心地比較好的醫生。我前面提到插尿道口,整病人的那個醫生,是很極端的一位,他真的是太可怕了。

其實我還是碰過很多滿有愛心的精神科醫生,只是這個醫療體系限制他們。雖然他們也想要對病人有幫助,但是在醫院裡容許他們使用的工具就是藥物,面對症狀就還是用藥物去處理。他們的SOP,第一個要做的就是給藥物,然後給予關懷,關懷都一定是給藥之後的事,在醫院工作就是一定要給藥。

我覺得精神科和生產精神科藥物的藥廠,真的有需要改變一些基本觀念,一直給藥,一直自己也知道這種醫療治標不治本,實在不是長久之計。

當年我就是看到這個現象,才決定離開精神病院。其實有更多方案,多元的替代醫療可以協助精障患者。現在主流的精神科業界從業人員,觀念仍然卡在沒有什麼療效的藥物治療,我覺得很可惜。

(感謝小采小姐分享生命故事。以上言論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