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貌似良善的「去污名化精神病」

撰文/公民人權協會(CCHR)調查研究小組

精神科醫生常常會寫這樣子的文章,呼籲大家不要污名化精神病患,最後的結論是,不可以污名化精神病,所以民眾不要怕看精神科,應該趕快來找精神科醫生和吃藥吧。

有沒有覺得哪裡怪怪的?

因為有人在玩文字遊戲。這裡有一個概念,被偷偷置換了。

不要污名化精神病患者是一個具有公益性質的關懷

「不要污名化精神病患者」是一個具有公益性質的關懷。但是「不要污名化精神病」這句話的目的,則是希望更多人看精神科醫生和吃藥。兩句話只差一個字,但是句中的「受詞」是兩個不同的事物,意義上更差了天地之別。在此想提醒大家,魔鬼藏在細節裡。

公民人權協會CCHR提倡也提醒精神科醫生,不要「污名化正常人」也「不要污名化精神病患者」。

我們從投訴的民眾提供的種種陳述,發現一旦有人被冠上了精神病患的標籤後,他的所有舉動都將被解讀成「精神病患」的行為,例如傷心難過、暴躁、或是快樂等等情緒,在精神病房醫護人員的眼中,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精神病」犯了。

精神病房醫護人員似乎具備一種訓練有素的能力。在他們眼中,住院病人的「任何行為」,都可以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的內容來合理解釋。彈指之間,所有被視為「異常」的行為,都有了恰如其分的「醫學理由」。然而,這種扁平的認知偏差,讓患者真正痛苦的原因和真實的需求,都被忽略了。

莫向晚(化名)小姐本身是護理師,她提供生病時,住進精神病院的經驗:

「醫療人員的言行,會特別傷害患者。護理師最常掛在嘴邊說的一句話是:『你可以控制你的情緒嗎?』這是一個諷刺的問句,就像你要求一個腹瀉患者:『你可以不要拉肚子嗎?』差不多的不合邏輯,而且冷血。

即使是正常人,也會有情緒起伏,會生氣、會高興,但是精神病人不行,甚至必須比一般人要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因為一點點起伏就被放大檢視,當作病發,輕易歸責成『生病了,應該吃藥』,而不是被問『甚麼問題困擾著呢?甚麼事情使你情緒這麼激動?』這使人感到非常沉悶。」

不像是對待病人,而是罪犯

莫向晚補充說:「所有的疾病總是鼓勵病友們互相分享、支持、鼓勵,甚至還會成立特定的病友團體。即使是精神病患的家屬,也會被鼓勵分享支持,唯獨最需要支持系統的精神病病友之間,不被允許。這只會令病患在社交上更加退縮,難以認識跟自己相同困境的病友。

直白的說,醫護人員對待精神病患並不像是對待病人,而是罪犯。」(註1)

吳世強先生從未有確診精神病的記錄,僅僅因為一次跟家長的誤會,起了口角,被強制住院,從此被貼上精神病患標籤,他說:「在精神科,什麼都可以是病。數學不好,變成數學不及格症;突然生氣、情緒失控,也有脾氣不好症候群。看精神科拿了藥,留下這個記錄,以後也可能有後遺症,因為有記錄而被抓去精神病院。」(註2)

總的來說。精神病患在精神病院遭遇歧視,或是正常人被貼標籤污名化成為精神病患,漸漸的已不是什麼新聞。然而,這個部分,正是最傷害病人人權。

為精神病漂白,則是另外一件事情。根據國際CCHR在美國的研究發現,鮮為人知但卻極為相關的事實是:「消除精神病污名化」的運動,是由美國製藥業發起的。臺灣的精神病學界,基本上都是跟隨美國發展的步伐。在台灣隨處可見的「消除精神病污名化」的倡議,自然也是師法美國。

漂白精神病

「消除精神病污名化」運動,看似是利他無私的倡議。而事實上,是由某群人所推動。這些人的獲利,來自更多人「被貼上精神病標籤和被開藥」。是的,這場運動的背後,正是精神科及製藥行業。因此,當我們看到這句話:「消除精神病污名化」,最好同時也具有洞察力,看到它後面的隱藏意圖。

在2009年,美國參議院對全美最大的精神疾病宣導組織–全國精神疾病聯盟(NAMI)進行了調查。該組織被參議院要求公布來自製藥公司,或是來自製藥業創立的基金會的資金來源。(註3)

僅在兩年內(2006-2008 年),多家製藥公司就資助了NAMI 兩千三百萬美元。這樣的金額大概占了捐款總額的四分之三。而NAMI正是「消除精神病污名化」運動的倡議團體之一。

正如媒體報導的那樣(註4),製藥公司會僱用公關公司,發起一波一波的宣傳新精神疾病行銷。例如,健康新聞中心(Center for Health Journalism)報導說:「大藥廠打著改善心理健康護理的幌子,將患者聚集起來,有時還拉攏他們加入高價藥物遊說團體。雖然這些公益團體表示,他們是為了消除精神疾病的污名化,但他們把時間都花在遊說立法者和保險公司,爭取高價藥物可以被保險支付」(註5)。

因此,美國的大藥廠發明了「消除精神病污名化」,並外銷到全世界。有些公益團體並不如他們所表現的那樣,聲稱自己是「精神病患者的代言人」。然而,他們對立法、遊說、藥物監管(或缺乏監管)所執行的公關活動,影響力是巨大的,嚴重影響社會。一場出色的行銷/遊說活動之後,成果是讓資助他們的精神病/製藥行業受益,並讓更多人在不知不覺中迷戀上改變心智的處方藥。

(註1)精神病房的眼淚,我被當成犯人對待!https://www.cchr.org.tw/%e7%b2%be%e7%a5%9e%e7%97%85%e6%88%bf%e7%9a%84%e7%9c%bc%e6%b7%9a%ef%bc%8c%e6%88%91%e8%a2%ab%e7%95%b6%e6%88%90%e7%8a%af%e4%ba%ba%e5%b0%8d%e5%be%85%ef%bc%81/

(註2)我的精神病院故事 一首悲歌https://www.cchr.org.tw/%e6%88%91%e7%9a%84%e7%b2%be%e7%a5%9e%e7%97%85%e9%99%a2%e6%95%85%e4%ba%8b%e3%80%80%e4%b8%80%e9%a6%96%e6%82%b2%e6%ad%8c/

(註3)https://mindfreedom.org/kb/grassley-nami/

(註4)https://www.motherjones.com/politics/2002/07/disorders-made-order/

(註5)Martha Rosenberg, “Pharma funding advocacy groups,” Center for Health Journalism Member Posts, 15 Oc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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