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美麗沒有錯,用揭發羊皮對付狼醫

撰文/公民人權協會(CCHR)調查研究小組

狼醫可怕,利用職業之便,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身為女性,必須小心並警覺。如果真的不幸發生,勇敢站出來,揭開披羊皮的狼醫,「反擊」就是對付狼醫最公平的行動。

精神科名醫判強制性交罪4年徒刑

精神科「名醫」孔繁錦去年(2021年)遭到兩位女病患指控,表示孔繁錦在診間非禮。其中一位性騷擾被害人和解獲得撤告。但全盤否認另一位被害人所稱的性侵情節。新北地方法院調查出事實,孔繁錦當時撞倒點滴架才罷手,據此認定女方所言屬實。2022年5月26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孔男4年徒刑,可上訴。

曾在電視益智節目《金頭腦》奪得總冠軍,被封為「全台最聰明醫師」,還被宣傳為孔子後代,台灣精神科拿來做公關門面的醫生,良心醫德放旁邊,聰明才智用來挑選柔弱無助的女性下手性侵。(註1)中華公民人權協會(CCHR)鼓勵遭受類似侵害的女性站出來。站出來就能創造影響力。

不要合理化狼醫行為

本會接獲數位女性受害者通報。她們擁有類似經驗,希望能把經驗提供出來,提醒同為女性的朋友,不要被騙上當,不要天真,不要合理化狼醫行為:

1. 儘管由男伴陪同去看診,狼醫仍然會對妳出手。男伴不會對狼醫起任何嚇阻作用,狼醫會支開妳的男朋友,先生,爸爸或兒子。把妳帶去沒有第三人的房間。

2. 狼醫問診超細膩,但是跟妳的身體和心理狀況沒什麼相關。他不會鼓勵妳做血液檢查或尿液檢查,但會追問妳的人際關係和處理問題的態度。他在用「專業」偵測妳是不是軟杮子。

3. 精神科根本不需要觸診或肢體接觸。如果狼醫找機會抱妳的肩,捧妳的小手時,妳要注意了!

4. 當狼醫告訴妳,要檢查一下妳的脊椎或腰部,警報已響。他會把妳引導到沒有第三人的房間去「檢查」。

5. 傻傻的受害人認真以為狼醫要做「檢查」(精神科喬脊椎改做理療師?)於是乖乖讓他「摸背」或「摸腰」。

6. 下一秒狼醫手就滑到女生私處了。看衣著方便與否,比較方便的,就直接滑進內褲裡面了,沒有懸念的,果決並毫無尊重。

7. 受害者這時產生巨大的認知失調。認知是:醫生視病如親,為我看病,很專業。事實是:我被性侵。認知與事實產生南轅北轍的失調情況。

此時,不正確的作法是:合理化狼醫的行為。受害者自己亂跑答案在腦海裡,醫生「不會是」變態,所以可能跨下到我的背或腰有相連的經脈??我的憂鬱跟我的私處有關係嗎?醫生是不小心滑進去的吧??醫生是不小心摸到的嗎??這是醫生的專業吧,閉上眼睛相信才對。

錯!錯!錯!

正確的作法是:

1.遭受性侵害時的處理流程,例如:不要換衣物、立即到醫療院所診療驗傷、蒐集證據等重要原則。

2.遭受性侵害後,處理性侵害相關人員應立即帶被害人到清單所列醫療院所診療驗傷,以蒐集證據。這些醫療院所會把妳當作急診檢傷分類第一級的病人,優先處理,並在妳的同意下,把蒐集到的證物送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驗。

(各縣市衛生局指定性侵害責任醫院名單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63-1704-107.html

(註2)

一代狼醫百口莫辯

孔繁錦性侵案中,成功讓他判刑的受害者,就是在被性侵後,立刻去指定醫院驗傷。檢方依被害人當時所穿內褲驗出孔繁錦DNA等證據,起訴涉犯強制性交罪嫌。充足的證據,讓一代狼醫百口莫辯。終於依強制性交罪,判孔繁錦4年徒刑。

孔繁錦不僅涉及司法,也有違反醫學倫理,應該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醫師執行業務過程「違背醫學倫理」,移付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最重可處撤銷執業執照處分(註3)。然而根據受害者提供的消息,孔繁錦的三重私人診所,到六月初仍然開業,陸續有病人進出。

台灣精神醫學會在去年底,孔繁錦性侵案報上新聞時,發文切割,讓我們來看看精神醫學會設下的「精神科醫生」標準是什麼:

•    本會對於媒體報導精神科醫師與病人涉及性關係、性騷擾一事之立場,與世界各主要國家之精神醫學會倫理準則一致,我們主張:精神科醫師與病人或前病人的性關係,違反精神醫學倫理。

•    精神科醫師與病人的治療關係,雖首重於醫病間信任關係之建立,然應保持醫病之界線,維護安全的治療環境,精神科醫師絕對不可剝削易受傷害之病人。

•    精神科醫師,應維持專業界線,隨時注意醫病關係中,醫師個人的言行舉止。不應有不適當的身體接觸與性涵義之評論,或與臨床無關,對病人性生活無謂的詢問等言行,上述言行皆構成對病人之性騷擾。若前述性關係或性騷擾,違反法律或侵害性自主,應受嚴厲之法律制裁。(註4)

用揭發羊皮對付狼醫

因此,依照標準,精神科醫生對病人不應有不適當的身體接觸,也不可以隨意就聊起跟性相關的評論或開黃腔。所以不要再為開黃腔的精神科醫生找理由了,那並不是獨樹一幟的幽默感。對病人性生活無謂的詢問,如果跟患者的病情無關,就是沒必要。以上的言語或行為,都會構成對病人的性騷擾。

這一條標準線畫下來,好好審視您遇到的精神科醫生,有沒有觸犯到這些底線呢?

孔繁錦嚴重侵犯女病患,已犯刑法之罪,有違醫學倫理,而且情節重大,然而直到發稿為止,並沒有看到醫療界的精神科相關公會或學醫會,予以公開警告。公民人權協會(CCHR)呼籲醫界應該對孔繁錦自發進行懲戒,並發動停權孔繁錦行醫的處置。身為精神科醫生,孔繁錦不但未能以病人最佳利益為考量,提供病患正確之醫療資訊及醫療處置,反而借醫生的身分之便,行性侵之實。

我們鼓勵受害者與公民人權協會聯絡。愈多人站出來,愈能創造影響,愈多人證,狼醫愈無法遁逃。妳的美麗與脆弱從來不是錯,但合理化狼醫對妳的侵權行為,是不智。讓我們一起揭開披著羊皮的狼,阻止他製造更多受害者。

中華公民人權協會聯絡方式:

E-mail: cchrtwn@cchr.org.tw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廣東一街91巷28號

電話:07-722-8011

受害通報專線:0906-529-995

精神科治療受害者報告:goo.gl/RAuzDr

台灣官方網站:www.cch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