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藥物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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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有鑑於藥物不良反應自動通報系統,為先進國家對上市後藥品安全性評估的必備機制,我國衛生主管單位在民國七十二年時即公告實施新藥安全監視制度,並於八十二年提出修訂,規定國內新藥上市後有七年監視期。在此藥品監視期間,藥品許可證持有廠商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提供有關該藥品副作用之最新情報,並定期(每六個月)檢送國內外之藥品副作用報告,請點選此處

美國

醫療監督系統(MedWatch),是美國國內專門通報FDA(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系統,它鼓勵消費者及醫師報告任何藥物或是醫療用品造成的嚴重不良反應。這個機制採自願通報方式,對FDA在藥品核准上市後的藥物/產品監控機制,扮演關鍵的角色。藥物不良反應報告會與那些從製造商提供的報告一同評估之後,可能會發佈安全警示,標示更強的副作用警告,或甚至將藥物下架。這就是為何所有的消費者報告精神科藥物副作用是如此重要的原因。登入FDA的醫療監督系統的通報請點選此處

其他國家通常也有類似的通報系統,讓我們完整得知應如何針對任何藥物的不良反應進行通報。一些例子包括:

澳洲

澳洲的醫療相關商品管理局(TGA)設置了「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欲進入他們的通報系統,請點選此處

加拿大

「健康加拿大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可以直接從網路作線上的通報。欲進行通報,請點選此處 (同時提供法文版的通報系統)。

紐西蘭

紐西蘭的不良反應監督醫安中心(CARM)欲進入CARM官方網站,請點選此處

英國

英國的醫療及健康照護產品管理局(MHRA)也有一個叫作「黃卡」的通報系統。欲進行線上通報請點選此處

注意:假使你在自己國家的藥物管理機構無法輕易的通報藥物不良反應,那就請寫信給該管理機構或是您的國會議員,建議讓這個通報系統更具消費者親和力。換句話說,就是更容易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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