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 真的是心理疾病嗎?藥商不敢告訴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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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手邊的這本書(英文版,可能還沒有中譯本),雖然只讀了幾章,已經令我毛骨悚然。原來這幾年製藥業大發利市,有很多原因…

最近在看一本書,書名直譯為:製藥公司的真相,他們如何欺騙我們,而我們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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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The Truth about the Drug Companies, How They Deceive Us and What to Do About It」 )。

作者是 Marcia Angell,她是一名非常資深的醫師,七十五歲了,同時也是美國醫界最負盛名、歷史最攸久的《新英格蘭期刊》(原文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簡稱 NEJM),數十年的總編輯,看遍醫界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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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位醫師,每天使用藥物,我們應該是藥商的好朋友。碰到醫師批評藥廠,您一定會覺得很奇怪。

從實習醫師開始,我們就常常與藥商代表混在一起稱兄道弟或認乾姐妹。在業界,我們戲稱藥商代表為PROPA,也就是「宣傳人員(PROPAGANDIST)」的簡稱。

醫師一向很習慣被這些 PROPA人前人後地簇擁,噓寒問暖,幫忙跑跑腿,找找資料,提供免費的醫藥資訊。這樣的日子,不知不覺地我也度過了二十寒暑。有些 PROPA 做得更勤,還會幫我們照顧小孩,免費接送孩子上下學、洗車。至於偶爾上大飯店吃吃大餐,也可以請 PROPA 們幫忙安排一下。這全部都是藥商以「公費」支出,您懂吧?

藥商請吃飯,席間不免要上個課,看看投影簡報,告知我們目前醫藥界的最新資訊,還有他們家的藥品有那些好處,與其他業者的相似產品,究竟有何不同?種種行銷辭令,無非是希望醫師治療病人時,多開點他們家的藥品。這似乎是良好的共存共榮關係。只要在法律及道德的容許範圍內,為了病人好,我們當然樂意與他們維持良好的關係。

但是看了手邊的這本書(英文版,可能還沒有中譯本),雖然只讀了幾章,已經令我毛骨悚然。原來這幾年製藥業大發利市,有很多原因。而這些原因,已經與當初製藥業高尚的存在價值,也就是要研發新藥來造福人群、幫助人類治療疾病,扯不上太大關係了。

獲利與研發?

製藥工業已經搭上了暴利的列車。從一九七○年代開始至今,利潤成幾何級數爆增!而困擾人類的疾病,卻沒有因此減少,反而增加,您不覺得奇怪嗎?

原因很簡單,本書的作者分析:很多真正對人類有貢獻、創新的藥品,居然不是由大製藥公司研發出來的,反而是由美國政府出資支持的小型研發單位,或是由小型的獨立製藥公司及學術單位所研發。

這些大富豪藥商,每年的利潤驚人,高達數兆美元,排名《財星》雜誌世界前五百大富豪之列,通常前三名就有他們的身影。另一方面,排名前十大的製藥商總利潤加起來,超過了其餘四百九十家的利潤總和!背後這麼雄厚的資本,怎麼會在研發上輸給小型製藥公司,或是學術單位呢?

答案很簡單,這幾年來,大藥廠很多的新藥物,只是舊藥重新包裝,就拿來治療新創的病。為的是避免舊藥物專利期即將失效,造成市場真空,以及怕其他廠商的學名藥競爭,失去市場地位及利潤。其填補之道就是,把舊藥用化學方法,刪除或是加上一些化學基,以研發之名,再重新申請專利,再繼續稱霸幾十年!

舉個例子,阿斯特捷利康的 Nexium 取代了自家的 Prelosec,這兩者都是用來治療逆流性食道炎的。它們的成份相近,其實是表兄弟,算不上什麼新藥。

再舉一個醫藥界有名的例子,也很令人咋舌,就是輝瑞公司治療憂鬱症的「百憂解」。當藥物專利期過了,它用同一種藥,成份改都不改,就重新上市,名字換成了 Sarafem,一周服用一次即可,而新藥的功能是治療新病症-Premenstrual dysphoric syndrome,講白一點,就是「經前症候群的憂鬱症狀」。

以上這兩種方式,研發費用趨近零,只要把大錢花在動員大醫師教育小醫師,說服他們「世上存在某種新病」。發明新病名花樣千奇百怪,目的只要能讓大家開藥就對了。這些賺大錢的病及藥,多是「預防」罹病,所以要長期服用。換句話說,這些身體上的小問題,通常治不好,但也絶不會馬上死人。例如抗高血壓、高血脂的藥即為一例。製藥公司發明的「濟世救人」新藥,實與病人健康關聯甚少,只要讓「新藥」用各種名義,為它們錢滾錢即可。

我們的病人,或可稱「消費者」,被大量的廣告轟炸之後,永遠都只能吃「很貴的新藥」,藥物的價格,也一直居高不下。由於媒體及醫師的宣傳,所以大眾一直相信,新藥確實藥效比較好。而Marcia告訴我們的實情卻是:藥商只是把舊藥改裝,劑量提高,重新包裝。劑量提高表面上藥效較好,但效果提高的同時,副作用及毒性通常也隨之提高!

掛羊頭,當然為的是把狗肉全賣出去。

關於過動症…

最近還有一本書,書名也蠻勁爆,叫做《「過動症」並不存在!》(ADHD Does Not Exist),作者是Richard Saul,一名德高望重的神經內科醫師,在業界已經服務超過五十年了,專長在於處理過動症的神經行為科學。在藥廠大發利市的一九七○年代,他曾經堅信有所謂過動症的存在。但是五十年之後呢?這想法已完全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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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現大部分「過動兒」的症狀,其實可以歸因於二十幾種其他的疾病。只要仔細的問診,找出這二十幾種其他的診斷,並加以治療,那「過動症」就會改善!而且每一種疾病,治療方式都不同!這些疾病,很多必須經過詳細的問診、抽血檢查等等,而不是只要符合症狀,就不假思索,反射式開立處方。

孩子真正的問題其實林林總總,包括:視力問題、聽力問題、睡眠不好、情緒問題、藥物濫用、學習障礙、感知處理疾患、天資非常聰慧、癲癇、強迫症、衝動症、妥瑞症、亞斯伯格症、神經傳導物質不足引起的衝動與分心、精神分裂症、胎兒酒精症候群,還有更多更多。

糟糕的是,目前精神科對過動症的治療方式,是開立有中樞神經刺激劑作用的藥物如利他能等。這些藥物本身有成癮性(藥物成癮,係指某些藥物,特別是精神科藥物,一旦服用後即不能停止,停止就會無法忍受的現象)。證據非常明顯,服用藥物一旦成癮,就會連帶出現耐藥性現象,很多病童,當原來劑量已不足以壓制過動症狀時,精神科醫生就得加量。

另外,利他能這類的處方藥物,還有很多的副作用,甚至會惡化原來的過動症狀:過度焦慮、食慾不振、體重減輕、注意力無法集中、記憶力減退、情緒更加不穩、甚至是有自殺行為或意念,最嚴重會導致死亡或生命提早結束!有了以上副作用的學童,通常是沒辦法更專心上課的!

這樣的精神科藥物,掩蓋了原來的問題,甚至惡化了問題來源!舉個例子,如果孩子是因為在學校的學習問題,造成他過動、不乖,我們如果沒有處理他看不懂的地方、提供更多圖像、道具輔助,卻開始服用藥物,那學習問題只會更加嚴重,或是掩蓋了他原來的學習問題,失去處理的先機。這叫作飲鴆止渴。

幾十年的經驗讓作者終於明白,嘗試用一種發明出來的病名,把所有的症狀一網打盡的化約行為,是極度危險的。他把所有這些過動的小孩分成兩類,一種是注意力是在正常範圍內,只是因為生活上的壓力難以處理,讓他表現出某些過動症狀;另一種是真的有生理問題,並且問題會追溯到二十幾種不同的疾病。

  • 第一種人,他建議只要把注意力多多外放,找一些有興趣的事來做,讓壓力下降,讓自己有成就感,狀況就會改善。
  • 另一類身體真的有狀況的孩子,醫師就應該專心的問診、抽血檢查,直到正確病因被找到為止,然後針對那二十多種疾病,作專業治療,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作者五十年的看診經驗,讓他對「過動症」疾病的存在完全改觀。那麼一般人呢?還有未來新進的醫師呢?是否還要繼續相信大藥商及廣告的宣傳?我想我們不需要另一個五十年的經驗,答案已經揭曉。

對過動兒的建議

讓我們回歸本源,相信每個孩子都是不同的靈魂,有不同的成長方式,不能用唯一的標準,要求每個人都乖乖坐在課堂上,即使他在教室已經非常不耐煩,極度無聊。這些天資聰穎的孩子,不該被老師、家長,強迫帶去看精神科/兒童心智科醫師(而非內科、小兒科或營養師),然後服用成癮性不亞於街頭毒品的精神科藥物。難道真要等到孩子的腦部受到不可逆的傷害,家長才來怨天尤人?那豈不太晚!

十幾年前,我曾去美國接受訓練,在當地戒毒中心幫助毒癮者的戒治。我遇到一位十七歲的大男孩,稚氣未脫。他小時候被迫吃「利他能」治療過動症,後來國中時,染上了安毒。他告訴我,他的家長正在跟美國其他好幾千個家庭,控告美國的利他能製藥商。家長認為是利他能造成孩子染上了安非他命毒癮,因為安非他命跟利他能結構上非常近似。我當時只是聽聽,也不以為意。

大概三年前,我得知美國有幾家超大型製藥商包括葛蘭素史克等,都在股東會上宣布,不再研發有致命副作用的精神科藥物,原因就是:這些精神科藥物雖然帶來巨大的利潤,但是在美國被告的機率也增高;付出去的賠償金,讓利潤大幅縮減。

看著這則新聞,再回過頭想想十幾年前那個染上安毒的大男孩,他的故事言猶在耳,突然覺得,這場製藥商與醫師共舞的春夢已然醒了。

我醒了,看文章的您呢?

文章連結:http://www.cdnews.biz/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452&docid=102889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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